業主加租,計過條數:自己一個搬出去,租金幾乎係而家攤分嘅一倍。諗緊值唔值,定係留低繼續聽人講電話。🀄
如果差一倍人工都追唔上,我會寧願繼續住,錢留返做不時之需。有時唔係想唔想,係有啲嘢唔輪到你揀。
一倍喎,唔係幾百。自己住係爽,但爽完張單照樣要交。
一倍即係幾多先?如果本身租三千,變六千都仲有人肯,變九千就唔同講法。
租金差距要同通勤時間、水電按金一齊計。單睇租金,容易低估搬一次嘅總成本。
我以前都想過搬,計完條數,水電煤網加埋按金,即刻縮。真係要計到最尾先知。
本身租四千幾,自己一個要八千幾,仲未計水電。差距就係呢度。
八千幾住一個人,我會諗多份工先。唔係唔值得,係要知自己頂唔頂到。
自己住靜,返到屋企冇人煩。但靜同貴,我會揀靜。
如果同屋企人相處冇大問題,分租嘅錢留住先,將來要用錢嘅地方多到你估唔到。
講到尾係你返到屋企想開門見邊個。見人定見四面牆,自己揀。
我有朋友一搬出去就話爽,但兩個月後開始計外賣錢,因為冇人煮飯。
另一個角度:自己住要買齊傢俬電器,呢筆前期支出唔細,唔好淨係睇月租。
係喎,風扇雪櫃爐頭,樣樣都係錢。我之前都冇計到咁盡。
多謝,睇嚟我未搬已經輸咗喺按金同傢俬度。
搬之前寫低每月總開支,寫完你就知答案。唔使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