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話暫無意引入外傭試用期。想知大家關心嘅係更換安排,定係合約理解?唔好將一個提議當成已經改咗規則。
試用期呢啲,講就話保障工人,但請返嚟夾唔夾真係睇彩數。我之前請過個,三日就走,錢都係照畀。
樓主講嘅情況其實好常見。我公司之前有同事請外傭,嚟到成個星期都未上手,又要重新再請過,中介費同機票都係錢。試用期如果真係有,可能對僱主公平啲,但工會嗰邊又會話剝削。
Actually 呢個唔係試用期問題,係資訊唔對稱。你請之前根本冇辦法知佢啱唔啱。中介只會話好,嚟到先知。
新聞講嘅提議同現行規則要分開睇,唔好單靠一句「試用期」就估自己有咩權利。
做唔長有好多可能原因,未了解安排同要求之前,唔好直接怪其中一方。
你請嘅話,最好問清楚中介包唔包換人。我上次就係冇問,蝕咗。
講到請人,我喺外面(唔係呢度)見啲人請外傭,合約彈性好過香港好多,但係人工又貴。香港而家係兩頭唔到岸,僱主驚,工人又驚。
職責、時間同雙方期望,開始前講清楚會好啲,唔好只靠對一個「試用期」嘅想像。
你講得啱,講清楚好過咩試用期。但而家合約好似冇乜位講清楚。
講開包唔包換人,我同屋企人上次問過,中介口頭話包,但合約細字寫明要「表現不合」先換,而咩叫不合就冇寫。所以真係要白紙黑字寫低。
咁即係請外傭同抽卡差唔多 全靠彩數 😩 我阿媽都話想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