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搬咗去天水圍呢邊,返工日日諗食乜諗到頭都大。以前喺出面買開,一個禮拜五日,晏晝嗰餐慳慳哋都五六十蚊落樓。而家試緊自己帶飯,夜晚煮多啲留起,第二朝起身叮一叮就走。想問下大家,帶飯同買飯一個月實際差幾多?我計極都覺得唔止差嗰少少,但又唔知係咪自己錯覺。
五六十蚊一餐?你食緊咩。酒樓收爐食自己,我帶飯多,一餐成本廿蚊都唔使。一個月當廿二日,差成七百幾蚊,夠你交半個月電費。
樓主,你個數要拆開睇。買飯唔止飯錢,仲有飲品、有時順手買杯咖啡,呢啲唔覺唔覺。帶飯嘅成本要計埋買餸、煤氣、雪櫃電費,同埋你嘅時間。若果你本身都會煮晚飯,帶飯其實係邊際成本,一個月慳七八百蚊唔出奇;但若果要特登煮多一餐,就未必咁划算。
我試過帶飯一個月,慳到嘅錢最後都係食咗落肚,不過係用嚟買零食 🀄 講真,一餐慳廿蚊,一個月廿二餐就差四百幾,睇你忍唔忍得住唔買嘢飲。
帶飯最大嘅成本係你幾點起身。喺外面嗰陣人人都帶,返到嚟香港反而覺得帶飯好麻煩,其實分別唔大,係心態問題 🙃